一只馍

纯正甜饼写手

小杰鸟决定先死为敬(一)

我保证这是杰森中心向!

OOC预警,脑洞一时爽填坑火葬场的产物,怕被DC爸爸打脸所以时间线我吃了,请各位当作架空来看(挨捶)

依旧没搞懂怎么一边沙雕一边发刀,希望大家轻点锤我这个菜鸡

1.

“她觉得一切都无所谓,所以生活给她什么,她便接受什么。少年时代,她觉得选择为时过早,而现在已是青年,她又觉得改变为时已晚。”

自从杰森把这本书买回来,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有拆封。这是他离开哥谭之前买的,巴西作家保罗·柯艾略的作品《维罗妮卡决定去死》。他读的这位作家的前一本书还是《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现在这本被他遗忘在书架上的书包书的塑料膜上已经蒙了一层薄灰。他庄重地把灰拂去,把书摆在了自己的床头。这既表达了他没能好好品读这本书的歉意,又充分了体现了他此刻的心情。他,杰森·陶德,大名鼎鼎的红头罩,今天决定先死为敬。

 

这个决定出现在他的脑海里是半天前。杰森醒来的地点是一处阴冷黑暗的小巷深处,他恢复意识的那一刹那阴暗角落特有的发霉臭气就向他袭来。他情不自禁地屏息几秒,接踵而来的是水泥地的潮湿冰冷和胸口的粘腻,有苍蝇在他头上嗡嗡打转,老鼠从他脚边窜过,隔着牛仔裤传来可以联想到的脏秽。

但杰森并没有理会这些。他确定,一定以及肯定,自己已经死了,而且如果记忆没出错的话应该是没给他留下一点活路的万箭穿心。他的胸口还残留有幻痛,衣上还残留有缺口和血迹,这很吓人,所以可以排除掉假设。那么,他现在是在干嘛?

他迟钝的大脑给出了一个单词:复活。这个词一跳出来就给了杰森一记迎头痛击。杰森深吸一口气,冷静又理智地闭上眼。

三分钟后,终于察觉到自己做法之愚蠢的年轻人表情冷漠地躺在小巷深处的地上,看着视线里被高楼割裂的狭小天空双目无神,仿佛灵魂被不知哪个恶鬼吞噬。

不不,干脆就被恶鬼吞噬好了。愚蠢的年轻人痛苦地想。妈了个巴子的,世界上那么多人死了,怎么就我偏偏复活了呢?就不能让我安安静静地,像个英雄一样迎接生命的终结吗?失去灵魂的义警麻木地思考着,又是哪个超级反派想出来的邪恶计划,想要我可怜的肉体做什么,管他的,不管是对付老蝙蝠还是毁灭世界,都别扯上我好吗,我只是一具安静又快乐的尸体。

但是想象只是想象,改变不了现实。至少凭借义警的身体素质,他很清楚自己就算在这里躺上三天都死不了。打断杰森人生沉思的是巷口传来的喧闹,女人的求饶与恶棍们嚣张的大笑。

这简直就是三流小说情节!杰森愤愤地想,身体诚实地冲了出去。在给了出现在他视线里的第一个街边混混左勾拳之后,杰森欣慰地看到被堵住的女士抓紧机会逃了出去。这很好,他看着逐渐围过来的混混们冷笑,化悲痛为力量地揍起了杂鱼们。期间他眼尖的认出了这条巷子,它坐落于哥谭。这让他下手变得更狠辣了。突然,杰森想到一个绝妙的主意。让这个群混混中的其中一个杀了自己,自己快乐地回到地狱,而发现自己死在他手上的蝙蝠家族至少也会送这个人渣进监狱。完美!他对着最后一个还站着的大汉——他认出了这个人,他曾经揍过好几次的一个杀人犯,捏了捏拳头。身高比他还要略高的壮汉脸上还带着他刚刚免费赠送给他的淤青,他看起来都要缩进墙角了,如果不是体型不允许其视觉效果将会是一只瑟瑟发抖的鹌鹑。痛殴鹌鹑的恶霸杰森勾起一边嘴角,露出一个堪称兴奋的笑容,“那边的家伙,你,对,就是你。我看到你手里的枪了。过来,给你个机会,在我还没改变主意前朝我开一枪,快!“

巨型鹌鹑看起来一脸茫然,他显然没明白他话里的意思,或者说明白了不敢相信。他颤颤巍巍地伸出一根手指,指了指脸色空白的自己,在杰森点点头之后迅速把头摇成了骰子,誓要把自己的脑子摇成一团浆糊。

杰森对其冥顽不灵的态度失去了耐心,他一把揪住这人的领子,让这人和自己换了个站位,另一手握住对方手里的枪管,好似一个逼良为娼的街头恶霸。

“少磨叽,我让你开你就开!“恶霸咄咄逼人。

良民欲哭无泪,“别,别了吧。“

“你究竟是不是个哥谭混混?连枪都不敢开还不回家奶孩子!”恶霸恶声恶气地道,话里话外都是对混混专业素养的质疑。

良民的腿抖成了筛子,此时此刻全哥谭的良心与他同在,“开枪多不好啊,大家和,和谐一点,共同建造友爱哥谭嘛……”

杰森不禁思索了几秒谁才是那个打算持枪抢劫杀人抛尸的。虽然光看衣着,一身鲜血的他看起来才更像是什么变态杀手。他回过神来,凶神恶煞地威胁,“别给我扯些有的没的,快点开枪,你不毙了我,我就毙了你!”他扯住枪管直接比到自己心脏的位置,紧贴着胸口,“眼睛一闭,手指一勾,就结束了,速战速决!”

大汉浑身冒汗地伸出手指勾住扳机,眼神不断瞟到杰森身上,试图看出那个身手不凡下手狠辣的年轻人到底在打些什么主意……也可能,没有别的主意?一瞬间鹌鹑重拾了街头混混的狠戾,指尖已经扣住扳机,只要!

“砰!”“砰——”连着两声,后一声是人体倒下的沉闷声响。杰森瞪大了眼睛看着面前气喘吁吁的女士,她刚在他的掩护下逃跑,此刻又站在他身前,手上还拿着一块看起来就很沉的板砖。

女士涨红了脸,“我觉得扔下你一个人跑不太好,虽然你看起来很……但我相信你是个好人!他们人太多了,谢谢你救了我。不过还好我跑回来了,你没事吧?”

在女士慌慌张张的解释里,杰森的目光缓缓移到姿势扭曲倒地不起的鹌鹑身上,在一次剧烈的呼吸过后以及女士紧张地询问下,他绝望地意识到他的第一个自杀计划,破产了。

 

杰森花了一个小时回到自己在哥谭的某间安全屋,他清扫房屋,洗澡剃须,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体面一点。跟他的家具们一一打招呼是件大工程,他在这个过程里总是能回忆起一些东西。客厅的沙发上沾过他的血迹,应该还有迪基鸟和其他蝙蝠崽子的;桌上的咖啡杯是上次超市打折买回来的,说真的小红应该要少喝点咖啡的,他可能这辈子都没有迪克高了;武器柜里锁着他的宝贝枪支们,他曾经用其中一把(现在应该已经不知道遗失到哪个角落里去了)射瞎了企鹅人的一只眼睛,他和蝙蝠侠因此大打出手,迎来了总是不厌其烦的决裂。

杰森沉默地站住了,他伸手拿出里面他用得最顺手的那支,爱怜地拂过它冰冷漆黑的外壳。“抱歉啦伙计,”他小声嘀咕,“虽然这么做很不厚道,但是就送我最后一程吧。”

蝙蝠侠讨厌枪,但枪是他的好伙伴。这些沉默的朋友一次又一次地拯救他和他重要的人,他们一起把死亡带给那些该死的杀千刀的人渣。他希望他人生的最后一站能由它们来送行。

房间里空荡荡的,他已经离开这里够久了,这间房失去了人气。可以了,杰森·陶德总是不被期待的,孤单地死在自己的房间里等几天之后再被别人发现总比死在外面街角的垃圾堆里要令人满足。他认真理顺自己身上的衣服,不是义警制服,只是一件普通的平凡人的衣服,躺倒床上,允许自己最后一次放空自我东想西想。

说真的,也许他真的被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附了身。因为自杀这个想法听起来就不像他脑袋里蹦出来的。杰森·陶德应该是怎样的?他应该是永不疲倦的,愤怒就像是他的原动力,让他身上总是显现出一种魔鬼般的生机勃勃。他总是一次又一次被生活打倒,打得鼻青脸肿鲜血淋漓,然后又一次带着满腔怒火与不甘爬起来,再次向他的敌人发起冲锋。他挑战,失败,然后再次挑战,是一个不知悔改的赌徒。对,这才是他,连他自己都这么觉得。所以这个消极的想法才让他珍惜。短暂的枪响会带来永恒的长眠,他终于可以得到休息,修补激烈的情绪所带来的疲倦与空缺。那些反派的邪恶计划再不会有实现的一天,杰森可以肯定如果有计划,那一定需要自己活着,不然这个死而复生就没有意义。而他唯一要做的就是趁自己改变主意,像一只不知好歹的野狗一样再度爬起来之前结束一切。

家庭不在他回忆的范畴内,去他的,他绕开了这个部分并向其吐了一口唾沫。如果有下辈子,他发誓要做一个中心城人,他会和无赖帮相亲相爱的,这群人简直就是反派界的模范标杆,正义联盟应该给他们发一个奖牌。

好的,回忆结束。杰森满意地想,自杀时要先考虑自己,然后才能想到别人。他怎么开心怎么来,感谢无赖帮给他最后带来一点微乎其微的快乐。这很困难,毕竟他的人生里没有多少完好的,令人喜悦的部分了。即使有,后续也带来更大的伤痛。比如小甜饼与罗宾制服,挚友与外星公主,亚马逊女战士与克隆人。

他伸手拿过自己的枪,比在太阳穴上。他没有一个体面的出生,但他可以给自己一个体面的死亡。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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